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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服务发展大局 守护民生福祉——2024年全市检察工作综述
时间:2025-0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4789件,12起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等9项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94个集体和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十佳新媒体团队、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等先进典型……

刚刚过去的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美好安庆篇章中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为大局服务 助力安商暖企

法治是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实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以检察之力护航企业行稳致远,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年共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犯罪375人,起诉侵害企业权益犯罪153人,纠正涉企错误民事裁判和执行案件198件,帮助追回损失5000余万元。

沃福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机械、电子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其自主研发的丸子机是公司的核心商业秘密。2021年,公司原销售经理兼股东之一的何某在外成立公司,和原公司厂长田某某私下利用沃福公司丸子机的机械图纸、plc板控制程序和伺服电机驱动器参数,让招募的研发人员进行仿制并对外销售,这一情况被沃福公司负责人陈某得知后,立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经查,二人共计销售5台侵权产品获利人民币96余万元,造成公司损失超150万元。二人归案后辩解称相关技术已经过了专利保护期,并非商业秘密。

迎江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紧扣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保密性、价值性”补充鉴定、对比已公开专利技术、询问研发人员等。经审查,涉案丸子机核心零部件的设计及尺寸均未被专利文献披露,且在实践中经过多次迭代,技术信息不为行业领域人员和公众了解和掌握,存在秘密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最终,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对二人提起公诉。2024年3月,法院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判处田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4万元。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公司保密措施不严、监管存在疏漏、对离职员工泄密风险预防不到位等问题,迎江区检察院通过磋商方式提出完善建议,帮助权利人全方位加固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纷纷结合检察职能和当地实际,推出多项务实检察举措,协同解决企业发展路上遇到的涉法问题,努力让“检察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

安庆市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牵头部署开展“检护知产”子专项,推动“怀宁贡糕”“桐城小花”等地理标志产权保护,为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岳西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工商联成立“检企法治议事厅”,选派检察官担任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为企业发展寻策把脉;大观区检察院组建“服务企业检察官硕士团队”,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宿松县检察院依法保障涉企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案件获评服务保障优化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


坚持为人民司法 努力惠民利民

“潜山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监督土地流转合同纠纷和解息诉案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并从源头治理上推动解决土地流转费拖欠问题。作为基层代表,我很受触动,也很感动。”2024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代表,潜山市黄铺镇黄铺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绍南在安庆市检察院参加“检护民生”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时,对检察机关的这一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2024年4月,潜山市某乡一村民组的23户村民反映,四年前,他们自愿将70亩土地流转给蔡某某种植中药材,并由村民组长代表签订合同,约定租期为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租金每年400元/亩。三年租期已到,蔡某某仅支付4.3万元租金,同时承包地上种植的中药材未清除,严重影响2024年春耕生产。

土地是农民的“命脉”。接到这一线索后,潜山市检察院迅速启动支持起诉审查程序,一边做好向人民法院支持起诉的准备,一边会同农业农村局、法援中心、律师就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合同签订、违约责任等向蔡某某释法说理。经多次调解,蔡某某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村委会全权处置其在村民组承租农田中所种的中药材。收到授权委托书后,村委会积极联系中药材收购商,按照5.6万元的价格将案涉田地中的药材全部售出,同时确认各农户田租明细,及时将田租发放到位。案件达成和解,涉案农户损失得以挽回,村委会代表村民撤回支持起诉申请。但检察官发现,此类案件近年来频发,仅2024年上半年,该院受理的78件支持起诉案件中就有59件为经营主体拖欠农民土地流转费,且涉及农户众多,关系春耕生产,不妥善处理可能影响社会安定和“三农”工作发展。

为从源头治理上解决土地流转费拖欠问题,检察机关先后通过深入乡镇实地走访调研、与相关人员共同座谈、召开案件听证会等方式,摸排全市范围内农民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权益受损现象。针对发现的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等问题,潜山市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制发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5份,建议加强土地流转领域监管,细化土地流转合同条款,全面实行土地经营权流转备案制度,鼓励经营户购买相关保险等,从源头上减少因资金困难不能支付土地流转费的情况。有关单位积极响应,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该案被省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专刊列为典型案例。

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民生热点,抓住群众关切,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大观区检察院就履职中发现安庆城区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公司配送的部分餐饮具存在卫生安全问题,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及时跟进监督,查阅资料、磋商解决、形成整改方案,市卫生行政部门将该项工作列为年度“书记领办事项”,现场技术指导、法规培训、约谈,督促企业迅速全面整改,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发布《关于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随机抽查的通知》,将抽检结果统一在网站上公示,对检查出的违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桐城市检察院将六尺巷典故中所蕴含的“讲求礼让、以和为贵”的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检察听证,创新推出以听民声、倡和合、促善治为主要内容的“六尺巷检察听证法”,努力做到向前延伸一步,促和各让一步,向后多走一步,高质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检察环节,营造出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环境。相关做法被最高检推介。

据统计,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全市检察机关紧扣衣食住行,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58人,提起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15件,诉请惩罚性赔偿金2806万余元;紧盯飞线充电、自建房安全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14件,推动消防部门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检查,消除火灾隐患38处;牵头建立“检察+工会+人社”协作配合机制,联合出台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职工权益保障两项协作意见,帮助农民工追讨薪资460万余元,用检察之力守护“民薪”;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8人,对“问题少年”依法精准帮教27次,向“失职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73件。宜秀区检察院对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被最高法、最高检共同评为典型案例。

坚持为法治担当 全力守护公正

“感谢你们的高效履职,帮助我们拿回房款……”2024年10月5日,在南京工作的苟某、殷某夫妇利用国庆假期时间专程来到太湖县检察院,将一面书写着“检察担当正义卫士 执法为民情洒人间”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感谢他们依法监督助力其拿到案件执行款。

苟某、殷某于2019年与太湖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因迟迟未交房,多次协商无果后,二人将置业公司诉诸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解除苟某、殷某夫妇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判令置业公司向苟某、殷某夫妇返还房款、支付利息损失及违约金共计33万余元。后经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历经多年时间,夫妻俩还是没能拿到购房款项。

2024年6月,二人到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太湖县检察院受理后,逐一分析审查,发现新线索并查明后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法院调查核实后采纳检察机关意见,恢复对该案的执行程序,于9月26日将所涉案款全部执行到位。至此,这起民生案件在法检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办结。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基石。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深耕法律监督主阵地,以更高标准提升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监督刑事立案68件、撤案436件,纠正漏捕、漏诉207人,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83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60件。

在守护公共利益方面,全市检察机关紧扣“可诉性”这个关键,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05件,制发检察建议550件,提起诉讼77件,33起案件上架最高检“公益诉讼有代表性高质效案件共享平台”。望江县检察院通过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千年古塔褒隐寺焕发新生,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怀宁县检察院督促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检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为全国优秀案例。

坚持“治已病”、更要“治未病”。全市检察机关以市人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的意见》为契机,全年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5件,推动城市善治。

桐城市检察院跟进监督一起非法狩猎案,向当地林业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积极向党委政府争取支持,推动出台《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政府救助实施方案》,让野生动物损害庄稼损失有了补偿,农户纷纷点赞。

怀宁县检察院通过数字检察法律监督平台发现并办理13起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推动法院再审改判,同时牵头与县法院、公安局会签印发《关于建立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通过建立沟通联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反馈、办案协作等多项制度,实现对虚假诉讼的联防联惩综合治理。该院还积极构建数字监督模型,筛查出全省虚假诉讼线索80余条,上报省检察院推送至全省13个地市,助力虚假诉讼省域治理。

审 核:林美琳、苏诗源 编 辑:王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