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庆市宿松县检察院1条立法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吸收采纳。
在该草案征求意见阶段,宿松县检察院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检察干警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汇总上报。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第五检察部主任张剑琴结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践,提出的立法建议被吸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这是该院首次立法建议被立法机关采纳。
来源:宿松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