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宝龙四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标的: 天地伟业便携式同步录音录音设备一套
成交金额: 48000元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25日,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联系人:邱鹏,联系电话:0556-5338095。
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组投诉,联系电话:0556-5338021。
注:质疑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质疑和投诉将不被接受。且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
2021年10月26日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