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信息】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市先进检察院”的决定
时间:2018-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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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市先进检察院”的决定
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锐意进取,忠诚履职,牢牢把握基层院建设“八化”方向,推动基层院建设全面深入发展。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敢于争锋,激励斗志,进一步掀起基层检察院创先争优新热潮,全面推进检察机关基层建设,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授予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和怀宁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全市先进检察院”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基层院为榜样,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统筹抓好各项工作,深入推进人民检察院基层基础建设,筑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根基,为促进各项事业不断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奋力开创安庆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