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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检察院召开“套路贷”刑事案件专题研讨会
时间:2018-07-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23日,安庆市检察院召开“套路贷”刑事案件专题研讨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玫帆出席会议,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为坤主持会议检察院侦监处、公诉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会,迎江、大观和宜秀区院分管检察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区院案件承办人分别汇报了目前在办的套路贷案件情况,参会人员对其中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激烈的研讨。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为坤要求各单位要尽快提请介入敏感、复杂案件的办理中,帮助公安机关准确定性,准确把握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准确适用相关法律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玫帆检察长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将“套路贷”案件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以谋划,从十个方面统筹把握,警惕涉黑涉恶犯罪披上合法外衣“公司化”,严打黑恶霸痞势力。一要统筹把握刑事犯罪中的非法占有行为和民事欺诈、民事经济行为中的高额利润行为界线;二要统筹把握金融秩序中新型贷款行为与高利贷行为以及“套路贷”之间的区别;三要统筹把握自然人犯罪、公司团伙犯罪在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罪等罪名时与涉黑涉恶案件之间的关联;四要统筹把握案件办理中质与量的关系,准确认定犯罪构成;五要统筹把握“套路贷”案件中静态与动态的关系,用动态的眼光去审查案件,突破办案难点;六要统筹把握案件中特殊性与一般性的关系,总结一般性金融案件的办案经验,有效指导办理“套路贷”案件;七要统筹把握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对于案件的一致性理解问题,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听取审判机关的意见,形成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准确判断八要准确把握案件中“债”与“利”之间的关系;九要统筹把握具体案件中虚构隐瞒和被迫性明知、推定性明知、签名性明知之间的区别,准确把握案件的难点;十要统筹把握案件中所涉及到的恶意出借和恶意借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