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17-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120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2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5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11.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与2016年预算一致,该项经费预算系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3.8%,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院、市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13.6%,下降原因主要是车改后,公车使用较以前减少。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