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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

——202311日在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令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唱响“奋勇争先,担当作为”工作主旋律,依法能动服务保障安庆“五大宜城”“百强城市”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1.9万件,同比上升42.82%,30余项检察业务位居全省前五,35个集体和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6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涌现出“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融入中心大局

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紧扣“高质量”这一关键词,主动融入安庆发展大局,切实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仗,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的高压严惩态势,批捕各类犯罪929人,同比上升25.7%,起诉3729人,同比上升9.3%,其中,起诉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07人,起诉“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191人。认真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扎实推进打击农村地区黑恶犯罪“铁拳行动”,起诉黑恶犯罪8件。积极参与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部署开展“清存量、抓结案”百日攻坚,以快捕快诉助力战果提升。

全力护航民企发展。出台服务民企八条举措,依法稳妥处理涉及上市公司等一批重大涉企案件,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所需,着力打造“宜检护企”特色品牌。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维护平等有序市场环境,起诉241人。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30人,依法办理全国“扫黄打非”办、文旅部、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全省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投资者、关键技术人员等,依法不捕23人、不诉97人。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涉企“挂案”专项清理,监督撤案60件,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回应疫情防控背景下在矫涉企人员外出经营需求,督促司法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外出202人次。扎实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企业合规工作指引,与经信、国资、工商联等11家单位印发《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意见》,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9件,其中,对19名企业涉案人员依法提出从宽量刑建议,对10家涉案企业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最大限度维护市场主体,推进企业合规经营。持续落实民营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两级院检察长接访民营企业家67人,认真倾听诉求,支持企业发展。

全力保护生态环境。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保护协作配合 推动生态宜城建设实施方案》,巩固深化“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制成果,着力守护绿色安庆美好家园。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起诉203人,同比上升15.34%,提起涉林、涉河(湖)公益诉讼77件,同比上升148.39%,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440余万元。紧盯群众关切的城乡黑臭水体、禽畜粪便污染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7件,制发检察建议30件。持续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与池州市检察机关联合开展长江干流跨界巡防,携手共护母亲河。

全力深化诉源治理。会同市政府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探索“依法行政+检察监督”新模式,序时推进12项联动举措,助推依法治市,促进城市善治。坚持一手抓办案、一手抓治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针对工程建设、金融放贷等领域监管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件,推动整治市场秩序;针对校车安全、电竞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上网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7件,助推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对通讯、快递、房产中介等行业存在公民信息泄露风险,制发检察建议34件,督促严防行业“内鬼”。紧盯案件背后治理难题,加强态势研判、专题调研,及时提出治理对策,努力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助手,相关研究课题顺利报请最高检结项。

二、坚持统筹“实干”和“实效”,着力办好为民实事

厚植为民情怀,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切、最关注的“要事”,精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把检察“干的事”精准对接群众“盼的事”,以检察“民生指数”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助力筑牢公共安全“生命线”。紧盯“舌尖上安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5人,提起公益诉讼21件,桐城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督促行政机关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紧盯“脚底下安全”,联合主管部门针对窨井盖“伤人”问题开展排查,督促整改问题隐患876处。紧盯“车轮上安全”,在全省首创“路长+检察长”制,重点围绕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事故多发等危险路段,开展“公益诉讼守护道路安全”专项行动,共立案117件,发出检察建议108件,督促整治安全隐患895处。太湖县检察院结合办案、举一反三,督促主管部门加强重点时间节点交通安全管理,助力健全常态防控机制,提升出行安全系数。

依法化解信访群众“烦心事”。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全市控申检察工作报告时的审议意见,扎实推进“温暖控申”亮面建设,以优质检察服务取信于民。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721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达100%。持续推进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176起矛盾纠纷化解在首办环节。积极运用司法救助化解民忧,发放“救急钱”211元,同比上升13.8%,司法救助率全省第一。用活用好检察听证,组织开展信访案件公开听证221件次,其中上门听101件,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说透,运用公开方式、借用多方智慧解开群众心结。市检察院连续21年无涉检进京访和赴省集体访。

坚决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20人,依法妥善办理“映山红”等重大涉众型案件。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欺老骗老等犯罪19人。针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犯罪,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起诉537人,同比上升36.6%,其中,起诉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网络支付账户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05人,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0人。无孔不入的电信网络诈骗,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切实扎紧未成年人“防护网”。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110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起诉50人,附条件不起诉92人;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初犯、偶犯施以矫治帮教139人次,7人帮教期间考上大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举办一般预防宣传672次,同比增长约15倍。出台督促监护令《实施办法》,敦促甩手家长履行监护职责140件。联合公安、教体、监委等相关部门出台规范文件,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落地,清退或不予录用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教职工8人,建议法院适用从业禁止15件,坚决把“大灰狼”挡在校门之外。积极打造安庆未检品牌“矩阵”,发挥市检察院“扬帆护未”头雁效应,迎江“迎春花”、宜秀“宜启来”、岳西“蓝·知己”、怀宁“春暖花开”等品牌“雁阵”齐飞。

三、坚持统筹“办案”和“监督”,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能动履职,加强横向协作,把法律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做强刑事检察。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真诚认罪并接受处罚的被告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804人,适用率90.15%,一审服判率98.01%。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牵头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与公安机关共同出台降低诉前羁押率《意见》,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率同比下降13.57个百分点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4.64个百分点全市刑事案件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分别上升9.41、11.49个百分点,双双位居全省前三。强化刑事办案前端引导,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驻点监督作用,不捕、不诉案件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率同比分别下降4.74、0.42个百分点,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数、撤案数同比分别增长272.2%、97.4%。持续抓好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26。开展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6次,发现并督促纠正安全隐患及执法不规范等问题69个。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54人。监督纠正未依法收押和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情形129人,坚决防止纸面服刑。加强与纪委监委衔接配合,起诉职务犯罪40人,依法办理陈小平、吴学民、程修略、段贤柱等大要案。争取编制部门支持,专设检察侦查机构,依法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5人,办案数位居全省第三。

做精民行检察。针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5件,法院改判率93.5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3件,同比上升46%,法院采纳率95.9%;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612件,同比上升32.8%。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支持农民工起诉索薪269件,帮助追回薪酬518万余元。望江县检察院设立驻法院支持起诉岗,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潜山市检察院、宿松县检察院办理的2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携手司法行政部门有效化解86件,共同促进案结事了政和。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针对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监督民政部门撤销错误登记19件;针对企业虚假注册登记问题,督促清理“空壳公司”302家。

做优公益诉讼检察。持续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传红、护绿、铸安”为主题,统筹做好“传承红色文化、守护绿色生态、保障群众安全”三篇文章,擦亮“一心宜益”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28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810件,提起公益诉讼114件,立案数、诉前程序数、起诉数实现三个大幅增长。桐城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国土国财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注重拓宽公益保护视野,办理历史文物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90件,同比增长152.17%。

做实智慧检察。把大数据建设作为驱动法律监督变革的重要载体。用好“智慧民事大数据”平台,检索发现虚假诉讼案件线索218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0件,推动法院对类案启动再审程序。推广“小包公”智能辅助系统,辅助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187人,占比95.8%。上线运行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系统,开展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羁押必要性综合评估69次。市检察院“刑事案件诉前羁押及对非羁押人员监管模型”获评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优秀奖。

四、坚持统筹“业务”和“队伍”,着力夯实发展根基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筑牢政治忠诚。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推动党史学习教育长效化,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报告重要事项、重大案件65件次。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市检察院“守为民初心,护宜城公益”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

狠抓基层基础协助做好基层院领导班子建设,选任优秀年轻干部,遴选招录专业人才,基层队伍结构明显改善。组织公安、检察院、法院、行政机关“同堂培训”,不断增进司法共识,促进良性互动。特邀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引进专业支撑,提升办案能力。广泛开展岗位培训、业务竞赛、实战练兵,着力培养业务骨干、办案能手。望江县检察院刑事办案团队荣获“安徽青年五四奖章”。持续开展新时代基层院建设品牌、典型双引领争创活动,宿松县检察院、大观区检察院在全省评比中榜上有名。

抓实检察管理。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履职保障等举措,修订检察官办案职权清单,强化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持续紧抓“案-件比”质量评价指标,推动办案程序“瘦身”,减少程序空转,反映刑事案件质效指标的“案-件比”稳居全省第一。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评查案件3244件,狠抓问题整改,规范办案行为,提升司法公信。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全市入额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办案5545件,占比36.71%。

强化正风肃纪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指引(试行)》,加强检察办案和日常监督管理,着力防范廉政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十个严禁”和“三个规定”,两级院如实填报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492件,逢问必录成为行动自觉。坚持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定期开展会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强化刀刃向内,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检务督察,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谈话、批评教育10人。

一年来,我们主动接受监督,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认真组织员额检察官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协助完成省人大代表交叉视察活动,努力把接受人大监督、改进检察工作落细落实。积极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常态化做好检察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委员提案,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各界人士,参加庭审观摩、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30余人次。主动与媒体对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检察工作透明度、认知度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一主线,在落实“一改两为”中担当作为,在推动“五大宜城”建设中奋勇争先!所有成绩的取得,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得益于政法系统各单位密切配合,更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理念还须更新。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司法理念更新不及时,创新发展能力不够强、举措不够多。二是服务大局还须加力。能动履职意识不强,服务高质量发展措施还不够精准,法治保障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三是监督质效还须提升。法律监督量、质、效一体推进不够,监督主动性、精准性和刚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队伍建设还须强化。检察队伍能力升级不够,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应用还在探路阶段,检察管理机制还不够科学,等等。对此,我们将紧抓不放、持续努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中发28号”“皖发26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不断加强“四大检察”,持续优化“十大业务”,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开创新时代新征程安庆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现代化美好安庆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抓大学习、大宣传、大贯彻,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自觉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以实际行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市委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细化检察环节贯彻落实举措,努力把学习成果转为检察实绩。

二是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大局聚焦“五大宜城”建设目标,找准检察履职着力点和落脚点,推动检察服务提档升级。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更实做好诉源治理,持续推进平安安庆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深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助力打造“满宜办”一流营商环境。加强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深做实生态公益诉讼检察,守护安庆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三是坚定不移保障民生民利。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严厉打击涉农违法犯罪,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认真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强、安全感更高。

四是坚定不移强化法律监督。谋实贯彻“中发28号”和“皖发26号”文件精神具体举措,牢固树立少捕慎诉慎押、双赢多赢共赢、以“我管”促“都管”、能动司法等理念,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协作配合,增强监督刚性。强化与纪委监委衔接,加大检察侦查力度,主动融入反腐败大局。以市人大审议未检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突出“深化拓展、提质增效、强基赋能”三个关键词,积极探索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安庆方案”,努力把“一心宜益”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打造成安庆法治名片。

五是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继续深化“府检联动”机制,创新联动项目,合力推动依法行政、促进社会治理。稳步推进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加强基层保障,激发基层活力。完善检察人员考核体系,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纵深推进检察管理现代化。加快推进检察大数据建设,强化大数据综合应用,着力打造法律监督“新引擎”。

六是坚定不移抓好队伍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素能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坚持强基导向,扎实推进基层院建设,力争打造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品牌典型。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自我革命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管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

迈上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走好检察机关新的赶考之路,为谱写现代化美好安庆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