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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2年1-3月全市刑事“案-件比”工作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市1-3月刑事“案-件比”为1:1.04。 其中“案-件比”高于市均值的有潜山1.11、宿松1.07、大观1.06低于市均值的有望江1.04、桐城1.04、怀宁1.02、宜秀1.02、太湖1.01、迎江、岳西为1。

   从1-3月份数据看,本月全市刑事“案-件比”呈下降趋势,请各地继续保持。在新时代,人民群众不仅仅期待实体的公平正义,更希望在案件诉讼过程中感受到司法程序的公正与效率。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方向引领,每一名检察官都应当要有勇气和担当,对经手的每个案件每个环节负责。“案-件比”的设置从制度上倒逼检察官不仅要提高办案效率,避免不必要的诉讼环节,同时更要保证案件质量,在每一个办案环节将工作做到极致,作为检察官要转变理念,提升本领,勇于担当,从供给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请各地继续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控切实优化降低刑事“案-件比”的意见》,做好科学管控“案-件比”工作。

 

                              第一检察部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