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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2年1—3月份全市未检工作情况通报
时间:2022-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基本情况

(一)受理情况

2022年1-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4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2人。

(二)批捕、起诉情况

2022年1-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7人,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起诉)。

   (三)不捕、不诉和附条件不起诉情况

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8人,不捕率为61.53%;不起诉7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不诉率为41.17%;附条件不起诉11人,附条件不起诉率为50%。附条件不起诉率较高的地区有:望江(85.71%)、桐城(50%)、宿松(50%)、太湖(50%)。

(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情况

2022年1-3月,全市检察机关批捕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5人;起诉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2人,其中,起诉侵害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犯罪11人,起诉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案件2人。

   (五)未检特殊制度落实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33人次,社会调查适用率为47.14%,同比下降30.27个百分点。社会调查适用率较高的地区有迎江(100%)、宜秀(87.5%)、怀宁(80%);社会调查适用率较低的地区有:桐城(0%)、望江(9.1%)、潜山(14.29%)、宿松(15.38%)、太湖(20%)、岳西(25%)。

   (六)一般预防开展情况

2022年1-3月,全市一般预防共开展12次,其中迎江、太湖开展3次,桐城、岳西开展2次,宿松、潜山开展1次。

   (七)统一集中办理情况

2022年1—3月,全市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累计19人,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发送“督促监护令”6份,其中,迎江5份,桐城1份。全市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件(宿松1件、迎江1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件(宿松2件、桐城1件),提起诉讼1件(怀宁1件)。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存在的问题

   (1)社会调查适用率较低,同比下降幅度明显;

   (2)受理侵害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大幅上升;

   (3)报表填录不规范、不准确的现象仍然存在;

   (4)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没有全面推广,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检察工作仍未开展,督促监护令未做到应发尽发。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要持续做好社会调查工作。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检察的各项特殊制度,提高社会调查适用率,发挥好社会调查报告在办案中的重要参考作用;

   (2)要认真分析侵害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犯罪大幅上升的原因,结合我市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有针对性的采取法治宣传、督促监护等预防措施;

   (3)落实全市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填录培训班上省院领导的讲话精神,明确“案卡填录就是办案,规范案卡填录就是规范办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质量,改进作风,全面提升未检业务数据质量;

   (4)继续积极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通知》,主动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强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办案中发现的监护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等行为,依法通过督促、支持起诉、保护救助等方式进行及时干预和开展监督;

5)深化“法治进校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做深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创新“线上+线下”法治教育形式。

 

市院未检办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