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安庆市检察机关2021年7-10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1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活动。现将我市检察机关2021年7-10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7-10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92人(次),经审查后决定或建议不羁押(包括不捕、不延、提出纠正意见、建议变更或释放等)95人,占专项活动中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总人(次)数的32.53%,较7-9月提高了4.25%;其中,被审查人因认罪认罚不羁押合计47人,占不羁押总人数的49.47%,较7-9月提高了11.97%;以听证形式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人,较7-9月增加了1人;提出检察建议7次,较7-9月增加了7次。

侦查阶段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合计(包括批捕、批延、重计备案、羁押必要性审查等)158人,不批准逮捕76人,其中建议变更或释放12人,决定或建议不羁押率为7.59%,较7-9月下降了1.5%;侦察机关采纳建议变更或释放10人,建议采纳率为83.33%,较7-9月下降了2.38%。审查起诉阶段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35人,变更或释放17人,变更率12.59%,较7-9月提高了2.25%。审判阶段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0人,建议变更或释放3人,建议变更率15%,较7-9月提高了9.44%;法院采纳建议变更或释放3人,建议采纳率为100.00%。涉民营企业经营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人(次),不羁押合计1人,因认罪认罚不羁押1人。

2021年7-10月全市检察机关决定起诉1124人,刑事拘留11人,逮捕421人,诉前羁押率为38.43%,较7-9月降低了1.43%。全市诉前羁押率从高到低排名如下:潜山(57.14%)、大观(47.62%)、宿松(44.23%)、太湖(42.86%)、怀宁(40.68%)、宜秀(34.92%)、迎江(31.18%)、桐城(29.71%)、望江(28.38%)、岳西(20.69%)。

二、存在问题

1.专项活动开展力度不够大,地区之间开展力度不平衡。2021年7-10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次数较多的基层院有:宿松84人(次)、桐城75人(次)、太湖58人(次);较少的基层院有:大观1人(次)、潜山3人(次)、迎江5人(次)、怀宁6人(次)。

2.专项活动开展不全面,部分数据过少甚至为0。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不批准合计0人次,重计提出纠正意见合计0人次;开展羁押听证2人次,未充分有效发挥羁押听证机制的效果。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转变理念。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认识,充分了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的意义,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理论学习,改变传统理念,克服畏难心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切实维护逮捕后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2.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地要把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作为检察官业绩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对于优势项要继续保持,对于落后项、空白项要认真查找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将专项活动开展落到实处。市院将对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于推进力度不够、效果不好的地区加强督导。

3.建立台账,完善机制。各地要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台账,实时把握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深入分析专项活动工作开展短板,明确审前羁押情况,对症推进。市院将推动建立《安庆市检察机关办理不捕、捕后变更、不诉案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降低检察官办理羁押措施变更的程序风险,提高检察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做好宣传,总结经验。各地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的同时,要加强宣传,加强对案件当事人的释法说理,争取诉讼各方对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理解和认同,积极宣传“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总结办案经验,使羁押必要性审查活动逐步规范化、常态化,提高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