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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1年1-11月全市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通报
时间:2021-1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监督立案

受理监督立案案件59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57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2件34人,件数同比下降48.39%,监督立案率为59.65%。其中公安机关主动立案29件31人,公安机关执行通知立案3件3人。监督立案后无批准逮捕,提起公诉9件13人。已有生效判决11件24人(含20年结转),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3人,同比下降46.51%,监督立案后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率为95.83%。办理监督立案较多的地区为:迎江(7件次)、宜秀(5件次)、望江(5件次);较少的地区为:太湖(1件次)。监督立案率较高的地区为:潜山(100%)、太湖(100%);较低的地区为:岳西(25%)。

二、监督撤案

受理监督撤案案件94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94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78件,件数同比下降11.36%,监督撤案率为82.98%。其中公安机关主动撤案65件,执行通知撤案13件。办理监督撤案较多的地区为:望江(15件次)、怀宁(13件次)、太湖(13件次);较少的地区为:桐城(2件次)、岳西(1件次)。监督撤案率较高的地区为(含结转):迎江(166.67%)、太湖(100%)、岳西(100%);较低的地区为:怀宁(59.09%)、桐城(40%)。 

三、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

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43件48人,件数同比与同期相同,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42件46人,件数同比增长10.53%。公安机关已立案38件42人,已提起公诉12件15人,已作生效判决12件21人(含结转)。提出建议移送案件较多的地区为:桐城(8件次)、宿松(7件次)、宜秀(7件次);较少的地区为:迎江(2件次)、潜山(2件次)、岳西(2件次)、怀宁(1件次)。

四、书面纠正违法

全市检察机关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8件次,已纠正84件次,侦查活动监督采纳率为77.78%。其中侦查活动监督采纳率较高的地区为:怀宁(100%)、潜山(100%)、望江(100%);较低的地区为:迎江(20%)。

全市检察机关书面提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4件次,已纠正5件次,审判活动监督采纳率为125%(含结转)。书面提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的地区为:迎江(1件次)、太湖(1件次)、宿松(1件次)、望江(1件次)。

五、纠正漏捕漏诉

纠正漏捕73人,同比上升35.19%。纠正漏捕后生效判决63人,判处徒刑以上刑罚63人,同比下降27.59%。纠正遗漏罪行53人,同比下降10.17%;纠正遗漏同案犯137人,同比下降17.47%。纠正遗漏同案犯后生效判决136人,判处徒刑以上刑罚87人,同比下降58.37%。纠正漏捕、漏诉后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率为75.38%。纠正漏捕较多的地区为:太湖(26人)、怀宁(17人);大观、岳西本项数据为零纠正遗漏同案犯较多的地区为:迎江(63人)、桐城(27人);较少的地区为:怀宁(3人)、太湖(3人)、大观(2人)。纠正漏捕漏诉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率较高的地区为:怀宁(100%)、太湖(100%)、望江(100%);岳西本项数据为零。

六、刑事抗诉情况

一审宣告判决合计2085件,提出刑事抗诉22件,同比下降18.52%,其中二审抗诉案件21件,再审提出抗诉案件1件。撤回抗诉案件6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后改判案件7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后发回重审案件5件,抗诉意见采纳率75%。提出抗诉案件的地区为宿松(7件)、怀宁(3件)、岳西(3件)、大观(2件)、潜山(2件)、望江(2件)、宜秀(1件)、太湖(1件);迎江、桐城无抗诉案件。

 

七、其他重点数据情况

(一)全市批准逮捕1117人,捕后生效裁判1083人次,捕后判处缓刑196人,占捕后生效裁判人数的18.01%。捕后判处缓刑率较高的地区为:怀宁(30.13%)、宜秀(25.23%),较低的地区为:岳西(10.42%)、潜山(8.21%)。捕后判处免于刑事处罚1人,为桐城办理。

(二)全市不捕复议复核共有19人次,分别为太湖(5人次)、望江(5人次)、潜山(3人次)、岳西(2人次)、大观(1人次)、怀宁(1人次)、桐城(1人次)、宿松(1人次),均未改变原决定。全市不诉复议复核共有3人次,分别为潜山(2人次),宜秀(1人次),均未改变原决定。

(三)全市涉非公经济不捕24人,分别为桐城(6人)、岳西(4人)、潜山(4人)、怀宁(4人)、大观(4人)、望江(1人)、宿松(1人),涉非公经济不捕率为60%;涉非公经济不诉35人,分别为怀宁(12人)、岳西(7人)、潜山(4人)、桐城(4人)、大观(2人)、宜秀(2人)、太湖(1人)、望江(1人),涉非公经济不诉率为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