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时间:2016-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安庆市委办公室《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办[2002]20号)文件规定,市检察院主要职责是:

1.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2.领导安庆市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研究和部署全市检察工作的议案。

3.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控告、申诉和检举,并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检察和举报工作。

4.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以及需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全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5.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并对侦查活动和审批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领导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6.领导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7.对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或提请)抗诉。

8.对全市检察机关在行使检察权中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和复查,纠正错误决定。

9.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承办有关案件的勘验取证、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

10.对检察工作中执行法律、政策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条例、细则和规定。

11.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负责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有关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

12.协助地方党委抓好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市检察机关,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全市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13.协助市委主管部门管理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协助县(市)区委管理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或不批准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14.负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15.组织指导全市检察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6.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和装备工作。

17.负责其它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庆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为市检察院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

三、安庆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3958.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958.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87.3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有基建项目经费643万元;二是人员增资和办案数量及成本的增加;三是人员工资的调整。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95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8.8万元,占1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3.3万元,占46.8%;项目支出2105.4万元,占53.2%;无经营支出。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58.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958.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87.3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有基建项目经费643万元;二是人员增资和办案数量及成本的增加;三是人员工资的调整。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8.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1687.3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有基建项目经费643万元;二是人员增资和办案数量及成本的增加;三是人员工资的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93.1万元,支出决算为39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基建项目追加经费643万元;二是预算安排时不包含当年的中央和省级的转移支付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853.3万元,占46.8%;项目支出2105.4万元,占53.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15年度决算3376万元,比2014年增加1609.9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一是办案数量和办案成本的增加;二是基础项目建设经费的增加;三是人员工资的调整。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270.5万元,主要用于市院本级在职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2069.6万元,主要用于市院本级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的运转维护和基建项目。“两房建设”决算15万元,主要用于市院本级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的维修(护)。“其他检察支出”决算1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项目。“其他司法支出”决算5.8万元,也主要用于司法救助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404.7万元,比2014年增加69.8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工资的增加。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390.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离退休人员支出;无“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支出。“抚恤金”决算14.5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去世人员的抚恤开支。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88.9万元,比2014年增加6.8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和人员的增加。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88.9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无“事业单位医疗”决算支出;无“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决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89.2万元,比2014年增加1.8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为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89.2万元,无“提租补贴”决算支出,主要用于我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8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20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3.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1231日,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4.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8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264.55万元。全年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80万元。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目标明确;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财经法规执行。

(九)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