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16-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136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2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1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1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6万元,2015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8.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5年也无预算。该项经费根据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6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13.33%,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0万元,比2015年减少8万元,下降6.78%下降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数量减少,运行和维护费用相应减少。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办案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