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时间:2014-08-22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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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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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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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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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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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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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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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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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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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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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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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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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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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1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市检察院本级。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办案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庆办明电〔2013〕112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2万元,201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执法办案、政策调研等。2013年,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
联系方式: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政务公开电子邮箱:aqjc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