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负责指导、管理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组织落实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负责本院办案工作区管理和办案警务保障工作。指挥、协调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跨区域的重大警务活动。管理或协同管理司法警察警衔工作并协助政工部门进行警衔申报的初审。管理司法警察警用装备、器材等。
负责人信息:
支队长:谭树法
政 委:龚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