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负责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之诈骗罪(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之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抗诉以及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负责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审查办理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没收违法所得案件。
负责人信息:
主 任:李令骞
副主任:吕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