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负责除职务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外的其他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抗诉以及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负责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审查办理重大恐怖活动犯罪没收违法所得案件;负责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负责除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五章、第八章、第九章以外的刑事犯罪案件。
负责人信息:
主任: 叶 莉
副主任:熊文维
副主任:赵扬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