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门)和市辖县(市)、区委负责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考核、配备及考察;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统计等;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工资管理、表彰奖励、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意识形态、对外新闻宣传、检察文化等工作;负责基层院建设工作。负责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衔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信息:
主任:陈团结
副主任:苏海燕
副主任:林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