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安徽五年检察工作综述(五)
时间:2023-0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导语

1月11日上午,安徽省检察院召开2023年首场新闻发布会,通报五年以来全省检察工作情况,发布五年检察工作十大关键词和十大典型案例。省内外媒体先后报道~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

安徽检察5年116个案例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

人民网合肥1月11日电(韩震震)受理各类案件84.5万件,116个案例分别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制发全国首例省级层面虚假诉讼检察建议,成立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全国首个实验室……1月11日上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过去五年全省检察工作情况。

受理各类案件84.5万件,同比上升62.7%

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介绍,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五年来,安徽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84.5万件,同比上升62.7%。116个案例分别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35项工作在检察机关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涌现出以“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周会明、王敏等为代表的众多先进典型。

五年来,安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2615人,提起公诉309645人,同比分别增加6.8%、44.3%。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格执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2300人、“保护伞”158人,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

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保持对故意杀人、抢劫、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起诉15102人,严重暴力犯罪呈逐年下降趋势。

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大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不批捕43717人、不起诉45023人,同比分别上升27.9%、246%。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3680人,诉前羁押率下降至21.4%。

积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改进工作作风,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新兴产业发展,五年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制定意见开展顶层设计,实施“351”工程,组织开展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专项行动,监督纠正涉民企虚假诉讼1055件,督促清理“空壳公司”939家,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33件,对涉民企犯罪案件依法决定不起诉3308件。

创新开展企业家约见检察长、“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活动,全省企业家约见检察长1369人次,派驻66名员额检察官进入企业。

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活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767人,提起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2万件,主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7.2亿元。

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残留、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毒禽肉”“假药”等犯罪1491人,提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735件,向违法行为人主张惩罚性赔偿金18亿元;与省应急管理厅会签《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意见》,起诉危害生产安全犯罪817人,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78件。

会同省政府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在联动中监督、在监督中联动,序时推进12个联动项目,提出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检察建议734件,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不断提升监督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五年间,安徽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监督关口前移,监督侦查机关该立案不立案4791件、该撤案不撤案7442件,监督纠正侦查违法行为11370件,监督漏捕漏诉11926人,侦查监督质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35386件,年均增长26.3%,办案规模连续五年位居全国前列。连续三年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制发全国首例省级层面虚假诉讼检察建议,助推最高人民检察院“五号检察建议”出台。

共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376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29件,同比上升2倍,行政诉讼监督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

深化公益诉讼检察改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1595件,办案量年均增长28.1%。积极开展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试点工作,从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中,摸排公益诉讼问题线索1613条,立案1188件,该项工作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积极配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在安徽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主动构建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827人,已起诉3184人。

严惩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成立全省检察侦查办案指挥中心,省市检察机关同步设立检察侦查部门,扎实开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直接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209人。

人民数字联播网

新年首场新闻发布会

安徽省检察院通报五年工作情况

1月11日上午,安徽省检察院召开2023年首场新闻发布会,通报过去五年全省检察工作情况。

本次新闻发布会主题为“奋进五年 皖检精彩”,从服务保障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提升监督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推进检察体制改革与创新,全面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自身高质量发展四个方面对过去五年安徽检察工作进行了通报。通报以详实的数据,就人民群众关心的惩防职务犯罪、维护民生权益、纠防冤假错案、开展公益诉讼等内容做了梳理,发布的“干货”多、内容实。

受理各类案件数量大幅上升

五年来,安徽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84.5万件,同比上升62.7%。全省1个基层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3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7个基层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4个集体和5名个人荣立一等功,116个案例分别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35项工作在检察机关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介绍,97个集体和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247名干警荣获全国业务专家、业务标兵和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称号。

涌现出以“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周会明、王敏等为代表的众多先进典型。公益诉讼、服务民企、检察听证、扫黑除恶等多项工作获得安徽省委、最高检领导批示肯定。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2615人,提起公诉309645人,同比分别增加6.8%、44.3%。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格执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2300人、“保护伞”158人,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保持对故意杀人、抢劫、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起诉15102人,严重暴力犯罪呈逐年下降趋势。

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大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不批捕43717人、不起诉45023人,同比分别上升27.9%、246%。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3680人,诉前羁押率下降至21.4%。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制定实施《安徽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实施“351”工程,组织开展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专项行动,监督纠正涉民企虚假诉讼1055件,督促清理“空壳公司”939家,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33件,对涉民企犯罪案件依法决定不起诉3308件。

创新开展企业家约见检察长、“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活动,企业家约见检察长1369人次,派驻66名员额检察官进入企业。服务重大战略实施,主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依法保护科技创新,保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155人,支持农民工讨薪592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亿元。促进美丽安徽建设,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活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767人,提起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2万件,主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7.2亿元。

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

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残留、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毒禽肉”“假药”等犯罪1491人,提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735件,向违法行为人主张惩罚性赔偿金18亿元;与省应急管理厅会签《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意见》,起诉危害生产安全犯罪817人,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78件,全国检察机关现场会在安徽召开。

将心比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组织实施“温暖控申”亮面建设“431”行动,建立首次信访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制度,集中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攻坚,重复信访占信访总量12.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3个百分点。

提升监督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做优刑事检察,五年来,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监督关口前移,监督侦查机关该立案不立案4791件、该撤案不撤案7442件,监督纠正侦查违法行为11370件,监督漏捕漏诉11926人,侦查监督质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面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275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376件,抗诉采纳率从34.2%增长至73.9%。

做强民事检察,五年来,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35386件,年均增长26.3%,办案规模连续五年位居全国前列。连续三年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制发全国首例省级层面虚假诉讼检察建议,助推最高人民检察院“五号检察建议”出台。

五年来,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376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29件,同比上升2倍,行政诉讼监督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

围绕“4+9”法定办案领域,组织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城乡“微环境”治理、红色资源保护等专项行动。省检察院向省文旅厅制发全国首个革命文物保护检察建议。积极开展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试点工作,从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中,摸排公益诉讼问题线索1613条,立案1188件,该项工作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强化职务犯罪检察和检察侦查

五年来,配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主动构建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827人,已起诉3184人。其中,起诉处级以上干部457人,厅级以上干部84人,省部级以上干部2人。坚持全链条惩治腐败行为,注重行贿受贿一起查,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案件中的洗钱犯罪行为,推进溯源治理,起诉行贿犯罪341人,起诉涉贪污贿赂类洗钱犯罪44件。

严惩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成立全省检察侦查办案指挥中心,省市检察机关同步设立检察侦查部门,扎实开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直接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209人。

推进检察体制改革与创新

五年来,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检察官办案终身负责制,建立检察官惩戒制度,28名员额检察官因违纪违规办案被追责问责。压实院领导办案责任,实行随机分案,入额院领导办案11.3万件,年均增长27%。各级院检察长出庭渐成常态,列席法院审委会工作实现全覆盖。严格执行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机制,让能者上、劣者汰,共有674人退出员额。扎实推进人财物统管改革,第一批16个市院实现统管、8个基层院实现提标改革任务。

改革后,全省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总数减少43.3%,一线力量明显增强,实现机构“瘦身”、履职增效。全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完成三级院侦防机构调整、职能划转、人员转隶。

全面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完善“3+2+1”智能语音技术检察应用新模式,成立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全国首个实验室,移动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荣获全国政法智能化—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

人民数字联播网

不平凡的五年

安徽检察发布十大关键词

过去五年,是安徽检察事业历经深刻调整、承上启下,不断守正创新、开拓奋进,逐渐迈上高质量发展之路的五年,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新进展、新长效。1月11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五年工作十大关键词,十大关键词既包含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监督工作纲领性文件,也包括了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四大检察、队伍建设、基层基础等方面。

这十个关键词分别是:

皖发26号文件

2021年6月,党中央在百年历程中第一次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简称《意见》),这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监督履职的一项纲领性文件,意义非常深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见》,安徽省委2021年11月出台了《实施意见》,通常称之为“皖发26号文件”。该文件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扎实推动检察机关自身高质量发展以及充分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等4个方面,提出了26项具体措施,并对30项重点任务作了责任分工,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府检联动

为更好地贯彻中央《意见》和皖发26号文件,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根据安徽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求,省政府与省检察院联合打造了旨在推动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有效衔接、良性互动这一重要创新工作平台。2022年2月,省政府与省检察院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正式确立该项制度。截至2022年7月,省、市、县“府检联动”机制建设已实现全覆盖。省级层面,共推出行刑衔接、公共利益保护等12个联动项目。截至目前,安徽检察机关受理行刑衔接案件1028件,同比增长74.5%;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980件,同比增长74.1%;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082件,同比上升150%。

双十举措

2021年,安徽省检察院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专门制定出台了《安徽省检察机关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两个重要文件,简称“双十举措”。2021年文件实施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清理涉民企挂案757件;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224件422人,提起公诉346件948人,为服务“六稳”“六保”,稳定市场主体发展预期,助力安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

这是安徽检察机关积极倾听企业家法治诉求,主动提供法治服务的一项创新举措。2020年,安徽省检察机关率先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2022年,省检察院制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再次明确要求落实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企业家可以通过有效途径提出约见检察长,相关检察院及时给予答复,当面倾听企业诉求,实打实为企业排忧解难。截至目前,安徽企业家约见三级院检察长1369人次,成效明显,得到社会广泛赞誉。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2020年开始,最高检分批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要求试点单位在办理涉企案件中,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同时,结合办案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安徽省虽然不是试点省份,但省检察院积极作为,2021年9月以来,创新推动此项工作。省检察院会同省工商联等10家单位,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截至目前,安徽检察机关共办理此类案件230余件,位居非试点省份前列。

“温暖控申”亮面建设“431”行动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检察机关信访工作(检察机关称为“控申检察工作”),自2018年起,省检察院在安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温暖控申”品牌创建工作。2021年11月,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在省检察院调研时,要求进一步擦亮“温暖控申”品牌,把“亮点”做成“亮面”。2022年,省检察院部署开展“温暖控申”亮面建设“431”行动,即力抓“4项工作”: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司法救助工作;立改“3个服务”: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环境、服务方式、服务作风;压实“1个责任”:压实“一把手”检察长抓群众信访工作责任。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检察机关狠抓信访案件实质性办理,优化接待服务更贴民心、更有温度,该项行动入选2022年度全省“十大法治事件”。

虚假诉讼专项监督

为依法治理“假官司”现象,坚定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省检察院连续三年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制发了全国首例省级层面的惩治虚假诉讼检察建议,并直接助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了“五号检察建议”。五年来,安徽检察机关以抗诉或检察建议监督纠正“假官司”4351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270人,社会反响良好。此项行动入选2021年省委十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和2021年度全省“十大法治事件”。

“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为服务生态文明安徽样板建设,2019年5月至2022年4月,省检察院在安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并因地制宜分别开展了服务保障长江(安徽)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巢湖流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大别山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等五个“子专项”检察活动,持续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助力美丽安徽建设。三年专项活动期间,安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1029件1793人,起诉3097件6307人。同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15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04件,督促清理、修复被占用和破坏的林地、耕地4964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29万亩。

皖检先锋

2019年,省检察院建立起“皖检先锋”典型宣传常态化机制,工作中先后培树出周会明、王敏、徐明书等一批全国、全省重大先进典型,安徽典型选树经验多次被最高检推广。2022年6月,为进一步深化“皖检先锋”典型宣传机制,省检察院创新开展“奋斗者·正青春·皖检之星”常态化典型宣传推荐工作。利用全省检察宣传矩阵,每半个月宣传一名“皖检之星”,形成安徽检察系统先进典型库。2022年以来,全省已推出“皖检之星”17位。

“1234铸魂强基”工程

为全面提升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省检察院专门制定安徽基层检察院建设方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推进“党建、业务”2个深度融合,突出抓好“业务、队伍、管理”3大建设,落实每年制定一份清单、举办一期培训班、开展一次交流推进会、评选一批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和特色品牌等4项机制。安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五年来,共有97个集体和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247名干警荣获全国业务专家、业务标兵和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省先进工作者等称号,5个集体和4名个人荣记一等功,涌现出周会明、王敏等一批重大先进典型人物。

央广网

安徽省检察院晒出五年工作成绩单

共受理各类案件84.5万件

央广网合肥1月12消息(总台央广记者梁明星)记者昨天从安徽省检察院获悉,2018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84.5万件,同比上升62.7%。五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2615人,提起公诉309645人,同比分别增加6.8%、44.3%。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2300人、“保护伞”158人,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

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介绍,全省检察部门坚持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2615人,提起公诉309645人,同比分别增加6.8%、44.3%。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格执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2300人、“保护伞”158人,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制定实施《安徽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实施“351”工程,组织开展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专项行动,创新开展企业家约见检察长、“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活动,企业家约见检察长1369人次。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残留、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毒禽肉”“假药”等犯罪1491人,提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735件,向违法行为人主张惩罚性赔偿金18亿元。会同省政府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在联动中监督、在监督中联动,序时推进12个联动项目,提出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检察建议734件,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安徽省检察院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提升监督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监督关口前移,监督侦查机关该立案不立案4791件、该撤案不撤案7442件,监督纠正侦查违法行为11370件,监督漏捕漏诉11926人,侦查监督质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面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275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376件,抗诉采纳率从34.2%增长至73.9%。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35386件,年均增长26.3%,办案规模连续五年位居全国前列。共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376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29件,同比上升2倍,行政诉讼监督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深化公益诉讼检察改革,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7161件,办案量年均增长22.8%。积极配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主动构建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827人,已起诉3184人。

中国新闻网

安徽检方发布五年十大检察典型案例

中新网合肥1月11日电 (记者 赵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1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过去五年该省检察工作情况,并发布了“安徽五年检察工作十大关键词”和“安徽五年十大检察典型案例”。

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敬安介绍,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好的名片,而一个好的案例又胜过一打文件。2018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共有116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

“我们从中选取了10个最具代表性的案例,力图勾画过去五年主要检察业务工作的全貌,鲜活反映我省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的生动实践。”王敬安说,这十大典型案例涵盖了四大检察业务,其中刑事检察6个、民事检察1个、行政检察1个、公益诉讼检察2个。

据介绍,10个案例中,淮北市检察院办理的金某某受贿案、芜湖市社区矫正对象管某某外出监督案、安徽省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执行强制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行政处罚决定检察监督案等3个案件是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

王敬安表示,指导性案例作为最高司法机关发布的案例具有数量少、社会影响大、指导意义强的特点,是全国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必须参照适用的。具体来讲,金某某受贿案,入选最高检第20批指导性案例,为职务犯罪案件如何开展认罪认罚起到示范指引作用;芜湖市社区矫正对象管某某申请外出监督案,入选最高检第33批指导性案例,对社区矫正对象申请外出问题如何发挥好法律监督作用起到示范指导作用。

此外,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执行强制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行政处罚决定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第36批指导性案例,这也是最高检首次以行政检察类案监督为主题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其因为解决了拆除违法建筑物的行政处罚不再打“白条”这一类问题而起到了法律示范作用。

除上述3起指导性案例外,另外7起案例包括铜陵市枞阳县周某某正当防卫不起诉案;合肥市范某传与吴某某等九人虚假诉讼跟进监督案;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诉李某等人跨省倾倒固体废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合肥市费某、程某某洗钱案;合肥市“两棵树”案件;芜湖市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徐某、王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活动监督案和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

王敬安说,下一步,该省检察机关将在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案例在释法说理、宣传教育、指导办案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把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落到实处,用案例来汇聚起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完)

中安在线

共受理各类案件84.5万件

安徽省检察院晒出五年工作成绩单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月11日上午,安徽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五年来工作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全省检察机关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84.5万件,同比上升62.7%。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介绍,我省检察部门坚持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2615人,提起公诉309645人,同比分别增加6.8%、44.3%。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格执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2300人、“保护伞”158人,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制定实施《安徽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实施“351”工程,组织开展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专项行动,创新开展企业家约见检察长、“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活动,企业家约见检察长1369人次。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残留、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毒禽肉”“假药”等犯罪1491人,提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735件,向违法行为人主张惩罚性赔偿金18亿元。会同省政府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在联动中监督、在监督中联动,序时推进12个联动项目,提出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检察建议734件,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省检察院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提升监督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监督关口前移,监督侦查机关该立案不立案4791件、该撤案不撤案7442件,监督纠正侦查违法行为11370件,监督漏捕漏诉11926人,侦查监督质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面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275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376件,抗诉采纳率从34.2%增长至73.9%。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35386件,年均增长26.3%,办案规模连续五年位居全国前列。共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376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29件,同比上升2倍,行政诉讼监督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深化公益诉讼检察改革,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7161件,办案量年均增长22.8%。积极配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主动构建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827人,已起诉3184人。
会上发布了“五年检察工作十大关键词”,分别为:1.皖发26号文件,2.府检联动,3.双十举措,4.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5.涉案企业合规改革,6.“温暖控申”亮面建设431行动,7.虚假诉讼专项监督,8.“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9.皖检先锋,10.“1234铸魂强基”工程。同时还发布了十起典型案例。(记者 苏艺)

安徽网

安徽省检察机关五年来提起公诉309645人

大皖新闻讯 1月11日,大皖新闻记者从安徽省检察院获悉,2018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84.5万件,同比上升62.7%。五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2615人,提起公诉309645人,同比分别增加6.8%、44.3%。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2300人、“保护伞”158人,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

制定实施《安徽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实施“351”工程,组织开展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专项行动,监督纠正涉民企虚假诉讼1055件,督促清理“空壳公司”939家,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33件,对涉民企犯罪案件依法决定不起诉3308件。

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残留、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毒禽肉”“假药”等犯罪1491人,提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735件,向违法行为人主张惩罚性赔偿金18亿元;与省应急管理厅会签《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意见》,起诉危害生产安全犯罪817人,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78件。

做优刑事检察。五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监督关口前移,监督侦查机关该立案不立案4791件、该撤案不撤案7442件,监督纠正侦查违法行为11370件,监督漏捕漏诉11926人,侦查监督质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面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275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376件,抗诉采纳率从34.2%增长至73.9%。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35386件,年均增长26.3%,办案规模连续五年位居全国前列。共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376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29件,同比上升2倍,行政诉讼监督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7161件,办案量年均增长22.8%。

积极配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主动构建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827人,已起诉3184人。其中,起诉处级以上干部457人,厅级以上干部84人,省部级以上干部2人。

大皖新闻记者 赵明玉

市场星报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84.5万件

▲1月12日《市场星报》06版

星报讯 (记者 徐越蔷)1月11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五年全省检察工作情况,发布五年检察工作十大关键词和典型案例。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84.5万件,同比上升62.7%。116个案例分别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涌现出以“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周会明、王敏等为代表的众多先进典型。

皖发26号文件、府检联动、双十举措、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温暖控申”亮面建设431行动、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皖检先锋、“1234铸魂强基”工程成为五年检察工作十大关键词,既包含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监督工作纲领性文件,也包括了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四大检察、队伍建设、基层基础等方面。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有116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此次省检察院从中选取了10个最具代表性的案例予以发布,涵盖了四大检察业务,其中刑事检察6个、民事检察1个、行政检察1个、公益诉讼检察2个。10个案例中,合肥市金某某受贿案、芜湖市社区矫正对象管某某外出监督案、安徽省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执行强制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行政处罚决定检察监督案等3个案件是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

安徽商报

安徽省检察机关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84.5万件

受理各类案件84.5万件,116个案例分别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制发全国首例省级层面虚假诉讼检察建议,成立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全国首个实验室……1月11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过去五年全省检察工作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五年来,安徽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84.5万件,同比上升62.7%。116个案例分别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35项工作在检察机关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涌现出以“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周会明、王敏等为代表的众多先进典型。

积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年来,安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2615人,提起公诉309645人,同比分别增加6.8%、44.3%。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2300人、“保护伞”158人,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

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保持对故意杀人、抢劫、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起诉15102人,严重暴力犯罪呈逐年下降趋势。

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大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不批捕43717人、不起诉45023人,同比分别上升27.9%、246%。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3680人,诉前羁押率下降至21.4%。

为改进工作作风,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新兴产业发展,五年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制定意见开展顶层设计,实施“351”工程,组织开展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专项行动,监督纠正涉民企虚假诉讼1055件,督促清理“空壳公司”939家,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33件,对涉民企犯罪案件依法决定不起诉3308件。创新开展企业家约见检察长、“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活动,全省企业家约见检察长1369人次,派驻66名员额检察官进入企业。

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活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767人,提起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2万件,主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7.2亿元。

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残留、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毒禽肉”“假药”等犯罪1491人,提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735件,向违法行为人主张惩罚性赔偿金18亿元;与省应急管理厅会签《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意见》,起诉危害生产安全犯罪817人,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78件。

不断提升侦查监督质效

五年间,安徽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监督关口前移,监督侦查机关该立案不立案4791件、该撤案不撤案7442件,监督纠正侦查违法行为11370件,监督漏捕漏诉11926人,侦查监督质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35386件,年均增长26.3%,办案规模连续五年位居全国前列。连续三年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制发全国首例省级层面虚假诉讼检察建议,助推最高人民检察院“五号检察建议”出台。

共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376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29件,同比上升2倍,行政诉讼监督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

深化公益诉讼检察改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1595件,办案量年均增长28.1%。积极开展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试点工作,从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中,摸排公益诉讼问题线索1613条,立案1188件,该项工作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积极配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在安徽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主动构建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827人,已起诉3184人。

严惩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成立全省检察侦查办案指挥中心,省市检察机关同步设立检察侦查部门,扎实开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直接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209人。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晓然

知乎安徽

安徽省检察院晒出五年工作成绩单,共受理各类案件84.5万件,同比上升62.7%

1月11日上午,安徽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五年来工作情况,全省检察机关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84.5万件,同比上升62.7%。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介绍,我省检察部门坚持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2615人,提起公诉309645人,同比分别增加6.8%、44.3%。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格执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起诉涉黑涉恶犯罪 12300人、「保护伞」158人,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

制定实施《安徽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实施「351」工程,组织开展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专项行动,创新开展企业家约见检察长、「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活动,企业家约见检察长1369人次。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残留、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毒禽肉」「假药」等犯罪 1491 人,提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735件,向违法行为人主张惩罚性赔偿金18亿元。会同省政府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在联动中监督、在监督中联动,序时推进12个联动项目,提出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检察建议734件,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省检察院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提升监督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监督关口前移,监督侦查机关该立案不立案4791件、该撤案不撤案7442件,监督纠正侦查违法行为11370件,监督漏捕漏诉11926人,侦查监督质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面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275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376件,抗诉采纳率从 34.2%增长至73.9%。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35386件,年均增长26.3%,办案规模连续五年位居全国前列。共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376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29件,同比上升2倍,行政诉讼监督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

深化公益诉讼检察改革,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7161件,办案量年均增长22.8%。积极配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主动构建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827人,已起诉3184人。

会上发布了「五年检察工作十大关键词」,分别为:1.皖发26号文件,2.府检联动,3.双十举措,4.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5.涉案企业合规改革,6.「温暖控申」亮面建设 431 行动,7.虚假诉讼专项监督,8.「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9.皖检先锋,10.「1234铸魂强基」工程。同时还发布了十起典型案例。

合肥晚报

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2300人

省检察院通报五年来全省检察工作情况

▲1月12日《合肥晚报》A9版

1月11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至2022五年来全省检察工作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五年来,安徽检察共受理各类案件84.5万件,同比上升62.7%。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介绍,过去五年,全省检察机关聚焦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84.5万件,同比上升62.7%。公益诉讼、服务民企、检察听证、扫黑除恶等多项工作获得省委、最高检领导批示肯定。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2615人,提起公诉309645人,同比分别增加6.8%、44.3%;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2300人、“保护伞”158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批捕43717人、不起诉45023人,同比分别上升27.9%、246%。

在民事、行政检察方面做强做实。过去五年,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35386件,年均增长26.3%,办案规模连续五年位居全国前列;共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376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29件,同比上升2倍,行政诉讼监督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

安徽检察系统还不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改革,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五年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7161件,办案量年均增长22.8%。其中,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3543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3509件。

过去五年,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强化职务犯罪检察和检察侦查。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827人,已起诉3184人。起诉行贿犯罪341人,起诉涉贪污贿赂类洗钱犯罪44件。

此次发布会上,省检察院还发布了皖发26号文件、府检联动、双十举措、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温暖控申”亮面建设“431”行动、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皖检先锋、“1234铸魂强基”工程十大关键词。

在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方面,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以抗诉或检察建议监督纠正“假官司”4351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270人。

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同步发布了安徽五年十大检察典型案例,涵盖四大检察业务,其中刑事检察6个、民事检察1个、行政检察1个、公益诉讼检察2个。

其中,淮北市检察院办理的金某某受贿案、芜湖市社区矫正对象管某某外出监督案、安徽省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执行强制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行政处罚决定检察监督案等3个案件为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

另外,合肥市范某传与吴某某等九人虚假诉讼跟进监督案,为全国虚假诉讼治理实践提供了“安徽检察样本”;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诉李某等人跨省倾倒固体废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了2021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胡琪

【典型案例】

跨省倾倒固体废物 9家企业赔偿1302万

2017年1月,李某在无固体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成立某环保服务公司,与黄某、张某等人共同实施工业污泥的跨省非法转移和处置。

2017年10月中下旬,李某从江苏、浙江等9家企业收集工业污泥共计2500余吨,黄某通过联系运输船主高某、沈某、张某,先后两次将污泥运至安徽铜陵长江边,吴某、林某、朱某、查某联系浮吊老板潘某,将污泥直接倾倒于铜陵市江滨村江滩边,造成长江生态环境严重污染。

经鉴定,倾倒的污泥等固体废物中含有重金属、石油溶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倾倒区域的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介质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造成包括应急监测、应急清运和应急处置等公私财产损失共计790余万元,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约310余万元。此外,被告人李某、黄某、张某等人还涉嫌非法倾倒4410余吨工业污泥未遂。

2018年7月16日,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某等12人犯污染环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对上述被告人及9家源头企业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共同赔偿因非法倾倒污泥造成环境污染所产生的应急处置、环境损害修复、鉴定评估费用等各项赔偿共计人民币1302万余元。

2018年10月15日,芜湖市镜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至1万元不等。判处涉案9家源头企业与各被告人在各自非法处置污泥的数量范围内承担相应的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并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目前,涉案9家企业赔偿金1302万元已经全部支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