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具体要求,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落细,安庆市人民检察院现将2021年上半年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安庆市检察机关2021年1-6月份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无基层院零报告
安庆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逢问必录”,常态长效抓好“三个规定”,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