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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院与安庆中院、安庆监狱召开刑罚变更执行工作联席会议
时间:2021-03-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队伍教育整顿大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安庆市检察院积极行动,主动对接安庆中院、安庆监狱,近日共同召开刑罚变更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安庆监狱副监狱长段继川出席会议,安庆市院第三检察部、安庆中院刑三庭、安庆监狱刑罚执行科等业务部门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减刑、假释要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发挥激励罪犯努力改造的作用,需要在案件中依法具体把握,当宽则宽,当严则严,既要防止应减不减,又要严防“提钱出狱”;检、法、监三家要常态化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探讨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凝聚共识,统一执法、司法尺度,让减刑假释更加公开透明,让违法违规减假暂没有空间。

   与会同志就如何依法推进提高假释适用率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就财产性判项履行能力如何认定、假释再犯罪危险如何把握等重点难点问题展开了深入热烈的讨论,取得了初步共识:
   对未能履行财产性判项的普通罪犯,可从狱内消费能力大小方面来把握,对月均消费高的,应视为有履行能力,可以扣减减刑幅度或者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后不予减刑;对月均消费低的,可视为没有履行能力,但狱内消费“前高后低”等恶意规避的除外。假释要加强对再犯罪危险的审查,如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害人不予谅解,假释后可能引发新的纠纷的,则一般不予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