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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力保障!安庆市检察院出台涉疫情刑事案件办案指引
时间:2020-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安庆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的办案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为全市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高效履行检察职能提供明确指导,包括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厉打击涉疫犯罪、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准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等内容,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指引》强调

《指引》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担当,主动作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指引》指出

《指引》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严格规范司法,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准确理解和把握刑法规定的妨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严格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充分听取值班律师、辩护人意见,切实保障当事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做到主客观相统一、罪责刑相适应、程序公正合法,确保案件事实证据和定罪量刑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指引》明确

《指引》明确,全市检察机关要严厉打击暴力伤医、抗拒疫情防控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造谣传谣、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等破坏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对此类犯罪,应及时介入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引导依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进入检察环节后,准确查清事实、适用法律,依法从快从严批捕、起诉,有效震慑犯罪。

 

《指引》要求

《指引》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加强统筹协调,主动与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部门沟通联系,依法监督涉疫情刑事案件线索的移送侦查办理;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办案“绿色通道”,确保涉疫情案件优先受理和快捕快诉;深化上下联动,主动摸清辖区内涉疫情案件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检察院,重大疫情案件要第一时间层报至省检察院;强化指导督办,市检察院刑检部门要加强对各基层检察院相关业务条线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工作的指导和督办。


《指引》明确

《指引》明确,全市检察机关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机关的协调配合,积极会商处理妨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难题,及时通报重点个案的查处情况;对办案中发现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违法及犯罪线索,及时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加强与医疗主管、卫生防疫等部门沟通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案件办理中的专业问题。


《指引》指出

《指引》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综合把握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事实,定罪量刑时既要考虑犯罪数额、对象、损害后果等一般情节,也要考虑犯罪发生的特殊时期、地点以及相关信息通过互联网传播等造成的危害后果,避免“唯数额论”。要充分考量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对因实施相关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理后又实施相关犯罪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理。重视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具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以及认罪认罚的犯罪分子,依法从宽处理。

 

《指引》强调

《指引》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严格落实司法公开各项要求,加强和规范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既严格遵循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也要兼顾国法天理人情,旗帜鲜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时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的典型案件,有效震慑犯罪分子,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指引》要求

《指引》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对疫情所涉法律适用、政策把握问题的研究,注重分析研究相关典型案例,为安庆全面提高依法防控和依法治理能力提供有益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