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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检察院对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0-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27日,望江县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对被告人胡某某依法提起公诉,该案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望江县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涉犯罪案件。

         因望江县赛口镇兴龙村确诊两例新冠肺炎病例,望江县公安局赛口派出所民警与赛口镇镇村工作人员、医护人员等根据望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在赛口镇王屋岭路口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站,对进出人员进行检查。

     2月6日12时许,被告人胡某某开车准备外出,经过望江县赛口镇王屋岭路口设置的疫情防控检查站时,拒不配合民警执法,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辱骂袭击现场民警,干扰警方正常执行警务。当日望江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考虑胡某某属哺乳期妇女望江公安对其采取取保候审。

       案发后,望江县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引导侦查,并就尽快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与公安机关进行有效沟通。2月26日,望江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该院迅速启动认罪认罚程序,快速阅卷,快速提审。胡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处罚。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胡某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望江县人民检察院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并积极与县人民法院对接,尽快对该案予以审判。

办理这起涉疫情案件,该院仅用一天时间完成审查起诉。在疫情防控情势下,该院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以实际行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