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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检察院刑检部门严格履职 切实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时间:2020-0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对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安庆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积极担当,主动作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严厉惩治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积极依法维护一线医护人员合法权益,从严从快查处拒绝隔离、隐瞒疫情、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点打击九类犯罪: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药品犯罪

  

?哄抬物价和囤积居奇等非法经营犯罪

  

?利用疫情防控实施敲诈勒索、诈骗犯罪

  

?盗窃、抢劫、抢夺或故意损毁用于疫情防控物资犯罪

  

?故意或过失传播疫情犯罪

  

?以暴力或威胁等方法阻碍疫情防控犯罪

  

?暴力伤医或非法行医等犯罪

  

?编造或散布疫情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犯罪

  

?其他涉疫情刑事犯罪

 

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主动与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部门沟通联系,依法监督涉疫情刑事案件线索的移送侦查办理;

  

?做好涉疫情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收集证据;

  

?建立办案“绿色通道”,确保涉疫情案件优先受理和快捕快诉;

  

?主动摸清辖区内涉疫情案件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检察院,重大疫情案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至省检察院;

  

?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加强指导督办,确保涉疫情犯罪案件从严从快办理;

  

?对于重大敏感疫情案件,全市两级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主动与宣传部门联系,加强风险预判和应对,做好矛盾化解和舆情引导工作。

 

   严保办案安全,切实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保障办案干警做好自身防护,按照有关要求配备、穿戴防护装备,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来访群众、检察干警安全和健康。

  

?加强与公安、法院及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沟通衔接,完善防疫期间的办案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确保诉讼活动依法顺利开展。

  

?在疫情防控期间应以案卷书面审查为主要方式,对需要当面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尽可能缩短讯问时间,全程戴口罩,严格消毒。

  

?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视情使用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办案期限等法定手段,确保案件办理质效。

  

?除确因需要到现场办理诉讼业务的外,倡导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诉讼当事人等充分利用智慧检务建设成果办理诉讼业务,尽量做到诉讼事项“家里办”“网上办”“掌上办”,以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见面交谈。

  

?对因疫情防控等因素导致开庭等诉讼活动不能继续开展的,应当依法延长办案期限或建议法院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并及时告知相关诉讼参与人。

  

?非因工作必须,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人员出差到异地办公、办案;确有重要任务需要出差的,需报检察长批准。

  

?用好办公平台、视频会议系统,联系工作以电话、电子邮件为主,减少不必要的人与人接触,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