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
安庆潜山: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获刑并赔偿
时间:2023-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在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近日,潜山市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狩猎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方某被判刑,赔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并公开道歉。
  2022年2月以来,方某以赚钱为目的,在未获得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狩猎证的情况下,多次在禁猎期内在潜山市某村山场放置铁夹猎捕野生动物,并将猎捕的野生动物售卖给他人。经潜山市林业局鉴定,扣押的涉案猎物价值共计2.9万余元。扣押的涉案狩猎工具32只铁夹系猎夹,属于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方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潜山市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方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方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不仅造成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也侵害了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利益,潜山市检察院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经潜山市法院审理,依法认定方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赔偿因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30340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