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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芜湖无为:用公益诉讼做好“水文章”
时间:2022-09-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水是生命之源、生存之本,饮用水安全直接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年来,无为市检察院开展系列“守护饮用水”专项检察活动,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让群众喝上“明白水、安全水、放心水”。 
  水清民便亲,公益诉讼守好“源头水” 
  “现在用水安心多了,不需要将自来水放到缸里沉淀后再用了。”在检察建议跟踪回访中,村民开心地向检察官说道。 
  青山隐隐,绿水迢迢。饮用水水源地清澈见底,才真正符合饮用水取水标准,但在实地走访调查中,公益诉讼干警却发现,水源地作为一级保护区,周围杂草丛生,存在垂钓和家禽活动,还有一船舶长期停靠,存在较大的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群众利益无小事,2022年6月,我们向存在类似情况的3个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承办检察官介绍道。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是无为市检察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联动机制的一个专项活动。问题源于政府网站和本地论坛上常有网友反映少数乡镇自来水质差,并上传了自来水浑浊发黄、存在悬浮物的照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立足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对市域内9处水源地实地调查、水质检验,发现水源保护区的安全隐患是造成饮用水水质差的重要原因之一。依据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无为市检察院向属地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0份,督促加强水源地保护、排查风险隐患并整改。 
  检察监督后,行政单位立案查处饮用水违法33户次,新设、改设标识牌、警示牌30余块,形成了一系列的饮用水安全监管制度,有效降低了饮用水安全风险。8月3日,无为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无为市3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水净人可饮,检察建议督办“直饮水” 
  炎炎夏日,饮水沁凉。无为市多个小区建有社区直饮水站,通过刷卡、投币或扫码方式自助售卖饮用水。方便群众的同时,也应当关注直饮水健康问题。 
  直饮水机一般都放在室外,没有进行清理的话,输水管不可避免地会滋生细菌。与此同时,直饮水核心的滤芯过滤,如果没有定期更换,失去过滤效果,直饮水反而会比一般的自来水产生更多有害物质。 
  保护群众健康不缺位。公益诉讼部门关注该问题后,通过调查发现,大部分社区直饮水站未见水质检测报告、滤芯更换记录等信息,部分设备陈旧、周边卫生环境不佳,某小区直饮水站上仅有充卡电话,不足1米范围内有多只垃圾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供水设备应取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直接从事直饮水人员还应定期健康检查。 
  2022年2月,公益诉讼部门向主管的两家市直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加强社区直饮水站的卫生监督,督促经营主体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自觉履行饮用水安全主体责任。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行政执法单位对市区内18个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开展多次专项监督检查,约谈5家经营者,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示联系方式、举报途径,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知情权、监督权。 
  水安心才安,公开听证处理好“医废水” 
  口腔诊所的废水直排是否污染环境,会不会传染疾病?2021年10月20日,无为市检察院针对全市部分口腔诊疗机构污水排放问题,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与卫生健康委员会代表、环保业务专家等参加听证会并进行评议,进一步明确责任、协调推进、共同治理。 
  听证会上,公益诉讼案件承办人介绍了实地走访无为市各镇口腔诊所排污处理情况,发现多家口腔诊所并未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20条之规定,对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承办人认为,由于医疗污水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和有害物质,本市多家口腔诊所未经消毒处理直排下水管网,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还可能导致传染病的发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符合发送检察建议条件。听取案情经过后,参会人员认为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卫生、环保部门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具有必要性,有利于整治环境污染、构建公共卫生安全。 
  一纸检察建议,全市医疗废物和医源性废水处置不仅有了统一规范,还更加方便了口腔诊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赢得了群众和诊所从业人员的欢迎。“检察建议的做法,真正实现了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和行业规范的双赢多赢共赢,取得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办案效果。”特邀检察官助理万琪如是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