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党的建设
党的建设
【初心故事】拥有这枚荣誉章,我特别自豪
时间:2020-01-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984年,我通过招干进入迎江区人民检察院,至今已从检36年,身上的制服从米黄色到豆绿色,再从藏青色到天蓝色,唯有胸前检徽的鲜红与内心的坚定从未改变。


    36年间,我从最基层的书记员干起,历任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员额检察官,先后获评全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安徽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1984年的迎江区检察院条件十分简陋:仅有17名干警,6间办公室,没有警车,外出办案全靠干警踩自行车;没有电脑,所有文书都得手写;甚至连想喝口开水都得出门去烧开水的地方排队打。刚进院的我和其它科室的干警挤在一个仅十几平方米的办公室里办公,每天除了需要负责所有档案的整理归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院里全部文书的打印工作外,还经常被抽调到业务部门帮忙,协助经济检察科搞好案件搜查等工作。

    冗繁复杂的工作没有压得我烦躁不安,反而激发了我的斗志。档案琐碎难理,就先按部门归类再一张张的编号;群众言辞激烈,就耐心听其抱怨,待到情绪稍稳,再细致劝说化解;文书数量太多,就加班打印,绝不把当天的工作拖到第二天……

    1990年,我被院领导委以重任调动到刑事检察科工作,负责办理批捕、起诉案件。1993年,再次被调到法纪检察科工作,主要负责查处渎职侵权、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期间,主办了安庆市集体办下属的宏大公司负责人玩忽职守案件,为了获得有力的证据,丢下六岁孩子和科室负责人去四川山区调查取证,一去就是一个月。


    工作的磨练使我积累了越来越多的办案经验,1996年,我作为年轻骨干,被调动到处于办案一线的反贪局工作。

    当年盛夏,刚到反贪没多久的我就参与查办了安庆市活塞环厂原业务员王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由于该案涉案金额达30余万,数额巨大,在全市已造成了一定影响。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暗下决心,一定要将此案办成证据充实确凿的铁案。在侦查过程中,为了核实相关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有效,作为办案组里唯一的女干警,我在20天里跑遍了安徽省大部分城镇。一路上不停地晕车、不停的吃药,但就是这样下了车还是强打精神,一丝不苟地搜集证人证言和相关书证物证。

    2004年,我被选任为公诉科任副科长,主持科内工作。为尽快适应公诉科工作,争分夺秒的查看案卷文书,不懂的地方就向老同志请教,一次弄不清楚,就再去请教两次、三次,直到完全弄懂弄通为止。就是凭着这股狠劲,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我把自己从一名公诉工作的半个“门外汉”变成了公诉业务“行内人”,并以身作则带领新人,真正挑起了公诉科的大梁。

    2009年,我院反贪局查办市检察院交办的刘某某受贿案。刘在任职期间,多次收受个体户老板给予的贿赂11万余元。该案是我院办理的第一例处级干部犯罪案件,当时影响很大。为了快速、准确地把案件起诉出去,我与反贪干警多次磋商,共同补充完善证据,在短时间内起诉到法院,并准备好出庭预案,作为市级观摩庭,让上级院、兄弟院领导、同事评判。该案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法院予以采信,刘某某被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


    2010年成功办理某医院职工汪某某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零口供,开庭时长近10小时,通过大量证词、书证印证犯罪事实,起诉的犯罪事实、量刑建议法院均予以采信。汪某某因犯四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该案被安庆市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

    2019年,为适应检察工作需要,我再次转岗成为一名公益诉讼检察官。在院党组的支持下和部门全体人员的努力下,我院分别与长江航运公安局安庆分局等部门会签全省首个《关于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联动机制的规定》,推动双方在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工作中共同守护碧水蓝天、维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出台全市首个《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内部发现和移送办法》,推出“一体化办案模式”,及时有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

 

    纷至沓来的成绩背后是辛苦卓绝的工作,而支撑着这庞大工作量和惊人工作效率的,除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精湛的业务技能外,更多的是无怨无悔的付出。2018年,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之际,我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从检30年检察荣誉章。

“这是我最骄傲的事了。”

 

   本文主人公:

   迎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付冬梅